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18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31,957.19元,提取盈余公积1,723,195.7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9,640,773.83元,减去2020年度分配股利9,735,987.20元,经决算,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413,548.10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1年度不提取任意公积金,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699,8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339,96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分红金额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3.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1)公司利润分配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拟分红金额占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83.37%。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依据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等相关条款。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战略需要,建立对投资者连续、稳定的回报机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2)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的原因
参照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上市企业的现金分红水平,公司 2019 年和 2020 年整
体分红比例偏低,两年分红总额占 2019 年和 2020 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57%。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可持续发展与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后,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2021 年度公司拟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受自有品牌投放、市场推广、人员投入过大等因素影响,2021年公司净利润相比上一年度出现明显下滑,造成公司 2021 年度拟分红金额占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过高的情况。但是公司 2019至 2021 年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最近三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6.70%,并未明显偏离可比上市公司分红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合并报表 当年现金 最近三年累计
现金分 归属于上 分红占归 最近三年 现金分红/最
年度 股东大会 红金额 市公司股 属于上市 累计现金 近三年累计归
审议日期 (万元) 东的净利 公司股东 分红合计 属于上市公司
润(万元) 的净利润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例
2019 年 2020 年 4 0.00 8632.36 0.00%
月 17 日
2020 年 2021 年 4 973.60 8851.04 11.00% 3407.60 16.70%
月 20 日
2021 年 2022 年 5 2434.00 2,919.51 83.37%
月 15 日
(3)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未分配利润、营运资金的匹配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2434.00 973.60
合并资产负债表 31,869.16 30,095.56
期末未分配利润
现金分红占期末未分配 7.64% 3.24%
利润比例
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31,869.16 万元和
30,095.56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拟现金分红金额占期 2021 年期末未分配利润比
例为 7.6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期末 2020 年期末
流动资产 106,660.56 113,068.80
流动负债 16,418.16 11,688.44
扣除募集资金 9,453.24 30,625.29
实际可用营运资金 80,789.15 70,755.07
同时公司 2021 年末扣除募集资金后,营运资金同比增长 14.18%,公司现金
分红方案的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实施以及未来规划的实现。公司现金分红方案已经综合考虑了公司资本性支出对资金使用的要求,不存在使用银行贷款或者募集资金开展分红的情况。
(4)公司不存在通过现金分红向主要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财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的大额负债及重大或有负债,不存在与债务相关的重大诉讼、仲裁等纠纷情况,不存在影响或潜在影响自身偿债能力的情形。同时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利润分配的一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外部环境、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适度提高投资者的分红回报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
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回报规划的要求,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满足股东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