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2-024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2,352,866.0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63,593,599.7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6,359,359.98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55,618,865.54 元,减母公司年度分配现金股利10,566,677.28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02,286,428.05 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
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155,392,313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9 元(含税),共计
分配现金股利 12,275,992.73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2021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阅。本次利润分配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5,392,313.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79 元(含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
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满足股东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
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