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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火箭: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1

中天火箭: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2-025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业务。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2021 年为我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得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需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中审众环自 1993 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历史沿革:始创于 1987 年,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2013 年 11 月 6 日更名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
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陕西分所具体承办。陕西分所成立于 2011 年,注
册地为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10 号中兴产业园研发大楼 A201,目前陕西分所拥有从业人员 100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23 人。陕西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陕西分所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纳入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体系。

    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 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 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二)人员信息:

    中审众环目前从业人员超过四千人,其中合伙人 130 名。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安素强,中国注册会计师,本项目合伙人,连续多年负
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 IPO 企业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鑫,中国注册会计师,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 IPO 企业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业务信息

    中审众环 2020 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黄丽琼(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2 年,赵鑫(拟签字
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和程序,杨益明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益明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合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 3
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 20 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其制订的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审计规程,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等业务服务。

    2.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会计师的工作量及市场价
格水平,确定其报酬,并与中审众环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3.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五)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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