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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火箭: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5

中天火箭: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报后,对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该议案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 0.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谷秀娟、王志刚、邵芳贤
                              2021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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