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3009 深市 中天火箭


首页 公告 中天火箭: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天火箭: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4

中天火箭: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1-040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7 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
雷声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宁星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推选的董事会秘书人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宁星华先生有《公司
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经了解,宁星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3.公司此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宁星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转让公司所持有的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 1
号 1 幢 32203 房产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转让公司所持有的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 1号 1 幢 32203 房产的议案》,房产信息如下:

  权利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坐落: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 1 号 1 幢 32203 室

  房产证号:陕(2017)西安市不动产权第 1305803 号

  用途:住宅

  房屋面积:370.30m2

  账面价值:181.93 万元

  账面净值:113.98 万元

  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相关程序和规定聘请评估机构开展评估、报批、备案、产权交易所挂牌及办理后续转让手续等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经审阅,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码科技”)、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沃机电”)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根据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发展所需流动资金,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2.经了解,公司除了对全资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的委托贷款,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3.此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保荐机构针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委托贷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雷声、李轩、杨杰、罗向东、翁骏、付若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光大证券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