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0-021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
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已支付的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 10,479,221.59 元。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7日证监许[2020]1717号文核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2,694,41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56,737,851.4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5,956,562.54 元。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65,981,555.29 元,差额20,024,992.75 元为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80007 号《验资报告》。
二、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
额合计 3,971,043.00 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已完成投资总额 以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军民两用高温特种材料 5,894,067.59 3,710,043.00 3,710,043.00
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测控产品及箭上测控系 261,000.00 261,000.00 261,000.00
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合计 6,155,067.59 3,971,043.00 3,971,043.00
三、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
6,508,178.59 元,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明细 不含税合同总额 以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39,712,858.71 3,000,000.00 3,000,00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8,566,037.74 2,405,660.31 2,405,660.31
律师费用 2,405,660.38 683,962.24 683,962.24
其他发行费用 6,053,294.63 418,556.04 418,556.04
合计 56,737,851.46 6,508,178.59 6,508,178.59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已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479,221.59 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3,971,043.00 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6,508,178.59 元。”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479,221.59 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3,971,043.00 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6,508,178.59元。”
(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众环专字(2020)080344 号《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中天火箭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中天火箭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针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本次中天火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五、备查文件
(一)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核意见;
(五)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