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2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 23-10000 号),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259,742.7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73,262,140.9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326,214.1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86,524,623.53 元,2020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2,460,550.38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 48,0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制订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近期及未来持续发展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充分兼顾股东回报与业务持续发展之间协调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