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检测: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919年2月3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马锁明、独立董事唐民琪以电话
方式参与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许昌开普检测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姚致清主持,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
市方案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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