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隽。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64,295,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4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63,883,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4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12,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股份412,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412,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7%。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43%;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43%;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43%;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43%;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43%;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43%;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43%;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7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43%;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8 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43%;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43%;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43%;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上述子议案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43%;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