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事项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罗建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罗建钢先生由于个人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罗建钢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罗建钢先生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罗建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罗建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袁隽先生提名,并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乐君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乐君波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任期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乐君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1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乐君波先生,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中级会计师。
2007 年 1 月至今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9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天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7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
任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图森定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乐君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