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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直真科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 36,459,620.93 元,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529,250.2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59,292,142.9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15,445,354.87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8,251,865.56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315,445,354.87 元;资本公积为 388,953,441.53 元。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更好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目前公司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下阶段发展资金的前提下,经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04,000,000 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股份 2,180,000 股)后的股本 101,8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年度;公司 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股份 2,180,000 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104,000,000 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101,820,000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10,182,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6.43%。如自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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