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3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4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68,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38,620,000.00 元(不含税)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 429,380,000.00
元,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缴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款项扣除公司为本
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
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印刷费用合计人民币21,214,648.92 元(不含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8,165,351.08 元。前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66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情况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429,380,000.00
减: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 21,214,648.92
募集资金净额小计 408,165,351.08
加: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7,751,043.82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78,793,533.80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 70,605,371.49
2021 年度投入募投项目 205,555,026.38
2020 年度投入募投项目 102,633,135.93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4,887,378.57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7,122,861.1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
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谷大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清华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融科支行于 2020 年
9 月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所有的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
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存放和管理不存在
违反协议和相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期
建设目标,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
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4 月,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合计37,122,861.10 元转入公司结算账户,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销户后,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谷大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清华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融科支行分别签署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
施方式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
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至 2020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74,887,378.57 元。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
已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74,887,378.57 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金额。
此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
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788 号《关于北京直
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
已经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情况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情况下,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已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年度获得投资收益 82,849.32 元。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及利息收益
净额)37,122,861.1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2 年 4 月,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合计37,122,861.10 元转入公司结算账户,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公司综合评估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项目进展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
和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各个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变的基础上,
对除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之外的五个募投项目进行如下调整:调减场
地装修、设备购置和预备费金额;变更软件购置内容,并相应调整软件投
入费用;调增前期建设费用。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资金使用情况。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