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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11/03)

公告日期:2022-11-03

直真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11/03)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直真科
技,证券代码:003007)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1 日、11 月 2 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或函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6),并于后续披露了相关进展情况,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截止目前,此回购事项尚在进行中,公司将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了《2022 年三季度报告》,在定期报告披
露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内幕信息保密及登记管理,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等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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