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0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2,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向全体股东按照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转增股本 24,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4,000,0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原则为分配总额固定。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04,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1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本公司首发前限售股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年 5 月 18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000,000 75.00% 18,000,000 78,000,000 75.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00,000 25.00% 6,000,000 26,000,000 25.00%
股份总数 80,000,000 100.00% 24,000,000 104,000,000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04,000,000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64 元。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 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 523 号楼 11 层公司证券部
证券部咨询联系人:饶燕 曲虹桥
咨询电话:010-6280 0055
传真电话:010-6280 0355
十、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