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分别对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但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13,920 份股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因离职而不满足行权条件的 116,96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将合计注销 130,880 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5)。
3、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8)。
4、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6、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7、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9、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459,240 份,涉及激励对象 438 人事宜已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办理完成。
10、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为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实施完成。
11、2023 年 4 月 18 日,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部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50,000 股已上市流通。
12、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 7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29,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4、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拟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本
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期满结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将对本激励计划中 13 名激励对象已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 13,92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激励对象离职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本次首次授予的 59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116,96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公司将对上述 72 名激励对象涉及的合计 130,880 份股票期权予
以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取得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应的会计处理
相关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将注销的股票期权对应已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调整资本公积和当期管理费用。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注销 72 名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 130,880 份股票期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