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 股普通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 38.0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二、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 624,400 股后的 81,227,363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拟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实施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3 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1、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相应
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8.00 元/股调整至 37.80 元/股,调
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计算
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分红
即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38.00 元/股- 0.1984743 元/股=37.80 元/股(保留
两位小数)
2、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施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12,598,760.50 元,剩余可用于回购的资金上限为 37,401,239.50 元,下限为 12,401,239.50 元。
按照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7,401,239.50 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7.80 元/股测算,预计剩余可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989,451 股,结合已回购股份数624,400 股,合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97%。
按照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2,401,239.50 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7.80 元/股测算,预计剩余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328,075 股,结合已回购股份数624,400 股,合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