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51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4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0.2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414,519,6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6,436,912.7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8,082,687.29 元。
针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进行了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京永验字(2020)第 210039 号”
《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7,808.27
项目投入 B1 31,711.7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40.13
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
项目投入 C1 4,645.6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48.74
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1,939.68
项目投入 D1=B1+C1 36,357.4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88.86
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 D3=B3+C3 1,939.68
项目 序号 金额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68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2月 3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 2.8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
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280 万张,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总额为 28,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527,010.4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3,472,989.57 元。
针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1 月 9 日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永证验字【2023】第 210002 号”《验资报
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7,347.30
项目投入 B1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
项目投入 C1 6,894.0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64.17
项目投入 D1=B1+C1 6,894.0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64.1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0,917.4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0,917.43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上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由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中邮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尚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于 2022 年 5 月27 日与西部证券、北京银行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协议》,并与中邮证券、北京银行上地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与湖南声迅电子设备
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关村银行”)、中邮
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与湖南声迅科
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北京中关村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前述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 20000008761800037635389 88,023.6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 322070908598 -
合计 88,023.63
注 1:募集资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