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4 月20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4月20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 号院11 号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谭政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
人共 16 人,代表股份为 58,316,3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5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58,315,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1.25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512,7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512,0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51%;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16,3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12,7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15,6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12,0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3%;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16,3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12,7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15,6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12,0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3%;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16,3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12,7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16,3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12,7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15,6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12,0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3%;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伟丽律师、尤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