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首席合伙人:吕江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末,永拓拥有合伙人 104 人,首席合伙人为吕江先生。截至 2021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367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 300 多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有 146 人。
3、业务规模
永拓 2021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37,568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1,90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756 万元。2021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 33 家,收费
总额 14,756 万元。审计客户涉及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无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永拓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累计计提 3,008 万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000 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永拓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近三年,曾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下属监管机构行政监管措施 8 次,涉及从业人员 17 人。前述警示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永拓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家龙:2014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3 年 8 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2 年 8 月开始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 8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艺宝: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永拓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向军:1998 年 12 月 23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 年 10月 1 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 22 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复核过
的上市公司 16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永拓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永拓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永拓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永拓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我们认为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