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声迅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4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4,519,6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6,436,912.71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8,082,687.29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京永验字(2020)第 210039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8,418.79 21,121.43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6,577.76 9,686.84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合计 51,996.55 37,808.2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
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产品投资操作。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和期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声迅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声迅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