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28 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占目前总股本的
(万份) 比例 比例
王娜 财务总监 16 11.59% 0.20%
核心骨干(17 人) 122 88.41% 1.49%
合计 138 100.00% 1.69%
(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
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
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文所指“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股票期权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
(四)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至 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第二个行权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第三个行权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1)上述业绩考核年度“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达成时,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6 月 3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钉钉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监事会关
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1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满足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6 月 28 日。
(二)授予数量:138 万份。
(三)授予人数:18 人。
(四)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1.40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占目前总股本的
(万份) 比例 比例
王娜 财务总监 16 11.59% 0.20%
核心骨干(17 人) 122 88.41% 1.49%
合计 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