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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1

声迅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5月20 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 月20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孵化楼)四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谭政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61,38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8,57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14 人,代表股份 8,57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796%;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38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7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38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7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38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7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38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7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38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7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38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7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38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7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尤松律师、黄堃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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