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150,742.78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 217,927,527.31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95,664,669.65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
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5,664,669.65 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
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81,84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分配现
金股利 24,552,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三、审议情况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