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3003 深市 天元股份


首页 公告 天元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天元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5

天元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即于 2024 年 9 月届满。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
 内部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决定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董 事会科学决策机制,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
 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名周 孝伟先生、罗素玲女士、罗耀东先生、陈小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提名杨小磊先生、张钦发先生、冀志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将 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亦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小磊先生、冀志斌先生、张钦发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杨小磊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在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并确认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构成。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四)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5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孝伟先生: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0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东莞市天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孝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8,50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6%,并通过东莞市天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公司 2.83%的股份,周孝伟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35.1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罗素玲女士为夫妻关系,与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罗耀东为妻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罗素玲女士:196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09 年 4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中山精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2018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罗素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2,537,500 股,持股比例7.0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周孝伟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罗耀东先生为姐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罗耀东先生: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级审计师。2011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曾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罗耀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7,537,020 股(包含股权激励37,020 股),持股比例 4.2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周孝伟先生为妻弟关系,与公司董事罗素玲女士为姐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陈小花女士: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中级会计师。2011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就职于公司,曾任财务主管、财务经
理、财务副总监;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就职于广东德瑞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任财务总监;2023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陈小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0,000 股,持股比例 0.01%。
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小磊先生:197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负责人兼合伙人,兼任科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小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张钦发先生: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曾任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包装工程系教授,兼任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专家、监事,广东省包装标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包装标准委员会金属分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薄膜及设备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广东省薄膜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兼任公司独立董事、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钦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冀志斌先生: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金融学系主任、金融硕士项目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加拿大卡尔顿大学访问学者,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兼任公司独立董事、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冀志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