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华兴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有着良好的职 业规范和操守,认真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 聘请华兴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
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以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 2022 年度
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1)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3)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历史沿革: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
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 1 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2013 年 12 月 9 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6)业务资质:华兴事务所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7)华兴事务所未加入国际会计网络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拥有合伙人 59 名、注册会计师 304 名,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2 人。
3、业务信息
华兴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1,455.9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070.2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593.37 万元。2021 年度为 77 家上市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8,495.43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5家。
4、执业信息和专业胜任能力
华兴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远帅,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8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柳明,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1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根据华兴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倪明昭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明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0 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华兴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 1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远帅、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柳明、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明昭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包括人员信息、业务信息、执业信息及诚信记录等,结合 2021 年度审计情况,认为华兴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华兴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审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审计范围、决定审计机构报酬及聘用条款、签署相关合同等。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华兴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华兴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聘请华兴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华兴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履职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