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期限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营业期限及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营业期限变更情况
为使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的营业期限与《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公司拟将营业执照中营业期限由“199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6 月 10 日”变更为“长期”。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 负责人。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科技为先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人为本,
导,以市场为导向,致力于打造国际一流 科技为先,致力于打造国际一流民爆强企,
2 民爆强企,创造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以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振兴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民族产业为己任,扎根山西,发展长治,
贡献壶关。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 事、监事、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
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票在 的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
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 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间限制。 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3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的规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责任。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
照前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
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 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
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
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 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
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 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
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 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
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 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
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4 利益。 利益。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
“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
侵占公司资金时,公司应立即申请司法冻
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
偿还侵占公司资金。
公司董事长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
责任人,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协助其
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对于纵容、帮
助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董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直
接责任人给予通报、警告处分,对于负有
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
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
(十五)审议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 (十五)审议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30%的事项(本章程所述购买、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本章程所述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 出售重大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5 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 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
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 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
换中涉及到 换中涉及到
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 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
内)。 内)。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划;
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事项。 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事项。
第六十九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 第六十九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 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
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 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
式通知各股东。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 式通知各股东。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
当日。 当日。
6 对于实施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大会,在发 董事会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
布股东大会通知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 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经,包括充分运
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
董事会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 大会的比例。
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经,包括充分运
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
大会的比例。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7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 程序。
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
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
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
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九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第九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本公司发行的股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
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 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8 年内消除该情形,在消除前,公司控股子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
公司不得对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本公司发行的股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年内消除该情形,在消除前,公司控股子
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 公司不得对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