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川先生,202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的工作人员在审计
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本次审计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信永中和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续聘前,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