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4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鉴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的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
管理措施 27 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川,202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的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本次审计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信永中和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
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续聘前,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其为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 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