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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岩大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3

中岩大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中岩大地”)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0.16 元/股。

    2、本次发行价格 30.16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投资者请按 30.16 元/股在 2020 年 9 月 2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
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9 月24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5、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6、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
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
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9 月 2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7、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8、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请认真阅读 2020 年 9 月 2 日、2020 年 9 月 9 日、2020 年 9 月 16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三次《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行业代码 E48。截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 E48“土木工程建筑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7.74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30.1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按本次发行价格 30.16 元/股、发行新股 24,293,828 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
金总额为 73,270.1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78.84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6,691.35 万元,等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3、发行人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下游房地产及基建行业新增投资持续处于高位,岩土工程市场需求巨大,且岩土工程行业本身属于高度分散的行业,市场集中度极低,公司凭借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构建了竞争优势,作为行业内的优势企业具备广阔的增长空间。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9,162.92 万元、75,868.53 万元和 102,364.92
万元,2018 年和 2019 年的营业收入增幅达 93.73%和 34.92%,公司的利润总额
分别为 6,043.12 万元、10,457.48 万元和 14,778.05 万元,增长率达到 73.05%和
41.32%,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分别为 5,401.49 万元、9,010.28 万元和 12,747.32 万元,增长率达到 66.81%和
41.48%。但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增长受政策市场环境、竞争状态、技术研发、服务质量、项目管理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将存在难以保持业绩增长或存在业绩下滑风险。

                        重点提示

  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4,293,82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27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中岩大地”,股票代码为“00300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中德证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4,293,82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发行
后总股本为 97,175,312 股。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4,576,328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9,717,500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00%。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完成,发行人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16 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2020 年 9 月 24 日),任一配售对
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T 日)9:30-15:00 通过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②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其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提请投资者注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本着谨慎原则,在初步询价截止后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并要求
投资者提供核查资料和证明材料。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 年 9 月 24 日(T 日)9:15-11:3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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