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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5

劲仔食品: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4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决策程序

    1、2023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3 年 4 月 3 日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5、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451,099,159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公司股份3,710,000 股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
后的股数,即以 447,359,15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
税),该权益分配方案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7.58元/股-0.22元/股=7.36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调整结果

    首次授予股份授予价格 P=P0-V=7.58元/股-0.22元/股=7.36元/股。

    预留授予股份授予价格 P=P0-V=7.58元/股-0.22元/股=7.36元/股。

    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已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因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办理本次授予的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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