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7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原因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如下:以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451,099,159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公司股份 3,710,000 股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后的股数,即以 447,359,15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98,419,014.98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4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4 月 24 日。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调整
(1)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6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15.78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回购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参与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
本数×实 际分派 的每股现 金红利) ÷本次 权益分派 股权登 记日总股 本=
(447,359,159*0.22)÷451,099,159≈0.218(元/股)(四舍五入)。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
红利分配,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0.218)/(1+0)≈15.78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2)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15.78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6.9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2%;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68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