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2,162.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34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318.07万元。2023年度,司农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968.2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918.8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涉及行政处罚,不影响司农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林,2016年3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于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自202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区敏怡,2021年1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于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审计部经理;自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了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2015年4月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于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
自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派驻公司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遴选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参考市场价格、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招投标结果确定。司农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未发生重大变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司农事务所签订相关服务合同,并可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调整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通过对司农事务所的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司农事务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且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司农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