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司农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由于容诚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广东天禾农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根据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一址多照)(仅限办公)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290人、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
3.业务规模
司农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54.0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227.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624.67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41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452.2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皓淳,2015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证券业务从业经验近15年;2022年起于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截止目前未曾向本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了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林,2016年3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证券业务从业经验超过10年;2023年起于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自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了三年审计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2015年4月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证券业务从业经验近15年;2020年起于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截止目前未曾向本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皓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遴选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参考市场价格、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招投标结果确定。司农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未发生重大变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已连续为公司提供3年审计服务,2022年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容诚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以及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并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遴选确定审计机构。经公开招标评审,拟改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原审计机构容诚事务所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有效的事前沟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更换审计机构事项无异议。
公司已允许容诚事务所、司农事务所对变更事项进行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对本次变更均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由于容诚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根据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通过对司农事务所的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司农事务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且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公开招标程序、审计费用的确定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改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由于容诚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根据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改聘的司农事务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改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由于容诚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根据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此次变更理由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对司农事务所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改聘的司农事务所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改聘司农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真实、独立、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改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改聘司农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