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横琴粤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于2022年12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粤科鑫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横琴粤科鑫泰专项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粤科”、“承诺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横琴粤科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543,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2023年4月17日,公司收到横琴粤科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横琴粤科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3年7月17日,公司收到横琴粤科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横琴粤科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暨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粤科鑫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横琴粤科鑫泰专
项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横琴粤科持有公司股份7,630,949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2.20%。
二、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深圳粤科鑫泰股权 2023 年 1 月 17 日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3 月 17 日 9.79 1,022,951 0.29
公司-横琴粤科鑫 集中竞价交易
泰专项二号股权投 2023 年 5 月 22 日 7.55 1,520,600 0.44
资基金(有限合伙) -7 月 14 日
合计 2,543,551 0.73
横琴粤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减持价格
区间为 7.4 元/股—10.65 元/股。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深圳粤科鑫泰股 合计持有股份 10,174,500 2.93 7,630,949 2.20
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横琴 其中: 10,174,500 2.93 7,630,949 2.20
粤科鑫泰专项二 无限售条件股份
号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合伙) 0.00 0.00 0.00 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横琴粤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横琴粤科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意向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3、横琴粤科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且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价格、数量未违反横琴粤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承诺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备查文件
横琴粤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