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志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3 年
1 月 5 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志刚先生发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徐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0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2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名称:徐志刚先生,公司现任副总经理。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08,8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0.2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志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2021 年 3 月 2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并遵守相关的减持规则。其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目前,徐志刚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徐志刚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
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徐志刚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徐志刚先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徐志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