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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禾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6

天禾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由于正中珠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根据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
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
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
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5,772.1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82,969.01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46,621.72 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9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
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姚静,2000 年 8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6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林,2016 年 3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无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1997 年 7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

        7 月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2020 年 1 月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

        核了包括三钢闽光(SZ:002110)、建发股份(SH:600153)、传艺科技(SZ:002866)、

        弘信电子(SZ:30065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姚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详

        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在正中珠江执业期间,因未恰当
 1  姚静  2019年8月26日 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  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

        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

        商确定审计收费。预计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不含税),公司为新上

        市公司,暂无上期可比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正中珠江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已连续为公司提供 3 年审计服务,2019

        年为公司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正中珠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以及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原审计机构正中珠江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有效的事前沟通,正中珠江对公司更换审计机构事项无异议。

  公司已允许正中珠江、容诚事务所对变更事项进行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对本次变更均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通过对容诚事务所的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容诚事务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由于正中珠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根据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聘任的容诚事务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
养和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容诚事务所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容诚事务所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任容诚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真实、独立、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进行审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容诚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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