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8 证券简称:优彩资源 公告编号:2025-002
债券代码:127078 债券简称:优彩转债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1月7日
限制性股票数量:103.83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42元/股
限制性股票予人数:5人
鉴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1 月 7 日为授予日,以 3.42
元/股的价格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103.83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以及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
如下:
1、采用的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5 人,包括公司公告
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03.83 万股的限制性股
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2%。
5、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的授予价格为 3.57 元/股。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6、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授
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权益数
量占授予权益总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个月内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个月内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个月内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60个月内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7、绩效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8 年四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期 基准年份 考核年度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营业收入增长率较 营业收入增长率较
第一个解除限
2024 年 2025 年 2024 年增长不低于 2024 年增长不低于
售期
3%。 5%。
营业收入增长率较 营业收入增长率较
第二个解除限
2025 年 2026 年 2025 年增长不低于 2025 年增长不低于
售期
3%。 5%。
营业收入增长率较 营业收入增长率较
第三个解除限
2026 年 2027 年 2026 年增长不低于 2026 年增长不低于
售期
3%。 5%。
营业收入增长率较 营业收入增长率较
第四个解除限
2027 年 2028 年 2027 年增长不低于 2027 年增长不低于
售期
3%。 5%。
注: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业绩完成度(A)与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情况如下:
业绩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A≥Am X=100%
An≤A<Am X=80%
A<An X=0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 An,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若公司当期业 绩水平大于等于触发值 An 且小于目标值 Am,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当年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80%;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 目标值 Am,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100%。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
考评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则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 年11月27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发布了《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并于2024年12月9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一)公司未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