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2-002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柴震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下午3:00。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03,772,14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5208%。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
股份69,156,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6669%。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34,615,744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8539%。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6人,代表股份7,622,144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515%。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经逐项表决,选举柴震先生、李立忠先生、杨本宏
先生、吴春生先生、庞先伟先生、罗海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自2022年1月14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是否
编码 当选
1.01 选举柴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9,156,402 是
1.02 选举李立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9,156,402 是
1.03 选举杨本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9,156,402 是
1.04 选举吴春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9,156,402 是
1.05 选举庞先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9,156,402 是
1.06 选举罗海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9,156,402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编码
1.01 选举柴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401
1.02 选举李立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401
1.03 选举杨本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401
1.04 选举吴春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401
1.05 选举庞先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401
1.06 选举罗海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40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经逐项表决,选举陈迎志先生、王慧霞女士、张大
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2022年1月14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表
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是否
编码 当选
2.01 选举陈迎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9,156,402 是
2.02 选举王慧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9,156,402 是
2.03 选举张大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9,156,402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编码
2.01 选举陈迎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401
2.02 选举王慧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401
2.03 选举张大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40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经逐项表决,选举傅威连先生、段光灿先生、刘泽
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2022年1月14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是否
编码 当选
3.01 选举傅威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9,156,402 是
3.02 选举段光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9,156,402 是
3.03 选举刘泽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9,156,402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编码
3.01 选举傅威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401
3.02 选举段光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401
3.03 选举刘泽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40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772,1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0股(其
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772,1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622,144,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772,1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622,144,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772,1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622,144,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772,1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622,144,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