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2-087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现场会议
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星期四)14:30 在重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
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真见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9 人,代表股份
232,921,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0572%。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16,246,72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008%。
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216,674,5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356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 16,246,72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008%。
二、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提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王真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232,889,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86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215,2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8061%。
表决结果:王真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增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232,889,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86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215,2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8061%。
表决结果:王增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吴江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232,889,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86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215,2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8061%。
表决结果:吴江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王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232,889,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86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215,2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8061%。
表决结果:王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黄新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232,889,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86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215,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8055%。
表决结果:黄新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忠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232,889,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86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215,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8055%。
表决结果:刘忠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闫信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232,889,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86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215,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8055%。
表决结果:闫信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罗乐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 232,889,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86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215,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8055%。
表决结果:罗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童曹鑫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 232,889,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86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215,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
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8055%。
表决结果:童曹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师、张巨祯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顺博合金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1、《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