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2-073
转债代码:127068 转债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的议案》,拟以募集资金 13,142.1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其中公司自筹资金 10,500.00 万元,顺博合金安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 2,642.18 万元),以募集资金 274.06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有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13,416.2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7 号)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8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830 万张,期限 6 年。本公司募集资金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30,00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1,049,122.64 元(不 含税)后 ,实际 募集资金 净额为 人民 币
818,950,877.36 元。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验证并出具了众会字(2022)第 07698 号验资报
告。截止 2022 年 9 月 13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 119,887,149.34 元,当前
余额为 702,565,680.85 元。
截至 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支付发行相关费用共计 13,416.24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资金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2)第 07869 号)。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披露日自有 拟置换金额
资项目 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顺博合金新
材料产业基
地项目(一 186,891.40 63,000.00 13,142.18 13,142.18
期)40 万吨
再生铝项目
总计 186,891.40 63,000.00 13,142.18 13,142.18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274.0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4.06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综上,公司拟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3,416.24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照《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置换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核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的
议案》,截止 2022 年 8 月 17 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 13,142.18 万元。另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中截止2022年8月17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为 274.06 万元,同意一并置换。合计置换金额为 13,416.24 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核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行为,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资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出具的《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2)第 07869 号)。认为:重庆顺博公司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反映了重庆顺博公司截至 2022 年 8月 17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四、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2)第 07869 号)
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