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2-087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众信旅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进一步加深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并为今后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展提供指导性意见。在开展具体业务合作时,按相关各方签订的具体合同执行。具体合同的签署、项目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已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为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地在线”)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07,以下简称“众信旅游”)在平等自愿、稳定合作、共同发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于2022年12月29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就众信旅游虚拟空间的品牌塑造和衍生数字品牌资产商业化运营服务展开全面合作。
本协议为战略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该协议签署后,如后续有重大进展或变化,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滨
成立日期: 1992年08月11日
注册资本:90,637.2335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号西2门0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保险代理业务;食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旅客票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翻译服务;摄影扩印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房地产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妆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银制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箱包销售;鞋帽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众信旅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众信旅游品牌创立于二十余年前,并于2014年1月23日成功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众信旅游集团是国内领先的大型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综合运营商,全国优质的旅游批发商之一及国内知名旅游零售品牌,主要从事旅游批发、旅游零售、整合营销、旅游目的地运营、旅游产业链服务等业务,目的地覆盖欧洲、大洋洲、非洲、中东、美洲、亚洲、南北极等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并在欧洲、大洋洲、非洲、美洲等长线出国游及亚洲短线周边游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众信旅游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履约能力分析:
众信旅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为促进众信旅游产业链数智化体系的全面升级和深度合作,实现沉浸体验与内容流量平台的全面融合战略目标,双方就虚拟空间的品牌塑造和衍生数字品牌资产商业化运营服务展开全面合作,天地在线将提供众信旅游虚拟空间、虚拟产品、虚拟服务等多元化营销玩法的制作、创策、执行全链路服务,助力品牌在虚拟数字空间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资产全面升维。
结合众信旅游产业结构和品牌特点,塑造全域虚拟空间品牌形象及衍生品牌虚拟商业化资产,通过提供数字资产服务、数字内容服务、数字资产商业化运营服务,打造众信文旅数藏元宇宙多维空间融通的文旅产业生态闭环。天地在线利用内容创作、虚拟呈现、交互方式、数据算法驱动等技术赋能品牌的数字化战略,促进品牌现实+虚拟空间多维业态融合发展,加速实现品牌为Z世代年轻消费群体提供强交互体验的多元文旅生态愿景。
(二)合作方式
1、数字资产服务
(1)虚拟数字空间打造:双方携手共同在天地在线旗下“无限盒子”虚拟数字化商业综合体打造众信旅游品牌专属空间,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构建多元化、沉浸化的互动场景,打造虚拟交互的沉浸式虚拟数字空间。该空间将作为众信旅游集团旗下数藏元宇宙相关业务品牌的标杆基地。天地在线将结合众信旅游集团在数藏元宇宙相关业务规划内容形态,在虚拟空间中构建诠释众信旅游及其相关业务发展战略以及相关衍生商业形态的内容创意工作。
(2)虚拟商业衍生品生产:基于众信旅游集团在数藏元宇宙相关业务的具体诉求,天地在线负责品牌虚拟空间中双方约定的商业数字衍生品的创建生产工
作,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数字藏品、品牌衍生品品、文旅项目产品等。
2、数字内容服务
围绕众信旅游集团数藏元宇宙数字化战略,天地在线负责制作适用于多维应用场景的虚拟数字资产配套内容,根据实际需求内容,协助建造众信旅游集团及其数藏元宇宙业务相关的品牌虚拟形象,内容形式包含但不仅限于:影视动画、游戏、虚拟拍摄、虚拟图片、虚拟VLOG、虚拟短视频、TVC、虚拟直播等。
3、数字资产商业化运营服务
(1)联合推广合作
根据品牌需求,天地在线向众信旅游集团提供数藏元宇宙业务相关的品牌数字资产及配套内容的相应全案式营销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线上、线下数字内容营销推广及相关技术开发服务、全平台矩阵代运营服务、公关传播、广告投放、商业活动合作服务等虚拟内容的推广服务。
(2)虚拟数字化资产运营&商业化合作
基于品牌虚拟数字资产及数字内容矩阵,天地在线提供全案式品牌数字资产及配套内容的商业化运营服务,在多元化虚拟场景开设品牌数字资产及内容商业化专区渠道,构建多维度虚拟数字资产商业化运营场景,运营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数字内容推广、文旅产品服务展示与售卖、虚拟直播、虚拟演艺活动、品牌重大营销活动、虚拟商店代运营、文旅周边产品发行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衍生产品或商业活动等形式。
(3)创新商业模式合作
双方共同探索推动文旅全产业链品牌升级商业化形态、技术应用和业务模式创新,双方整合自身渠道及商业化资源,为品牌与消费者建立新的沟通桥梁,在虚拟内容联合运营与协同等领域开展更多商业融合创新合作,为品牌品效提供新的增长空间。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2年,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其他
甲乙双方通过定期会议形式解决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审核方案并逐个落实双方达成一致的具体项目。就双方后续协商一致的商业化项目,交由双
方或其下属公司执行交付。具体合作事宜或费用结算,以双方或其指定的下属公司另行签署的具体业务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以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为目的,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塑造文旅企业全域虚拟空间品牌形象及衍生品牌虚拟商业化资产,此次合作,也是天地在线虚拟数字业务战略下的一次全新尝试,是公司元宇宙应用在旅游行业的深入探索和落地,此次合作将助力公司实现旅游行业数字资产、元宇宙空间的打造和运营,是推动公司虚拟数字业务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的尝试性一步。
2、本次与众信旅游的战略合作将围绕虚拟数字空间、虚拟商业衍生品生产的数字资产服务;适用于多维应用场景的虚拟数字资产内容服务;联合推广、商业合作、创新模式的数字资产商业化运营服务等多维度多层次陆续推进开展。基于本次合作,天地在线将整合公司在数字内容、数字资产创造以及数字资产运营的能力相关资源和团队,通过专业资源与技术服务,助力众信旅游推进构建下一代数字文旅生活沉浸式新世界,双方将携手合作在品牌虚拟IP塑造、虚拟直播、虚拟发布会、虚拟数字产品展示推广等多元化营销服务的创意策划、制作、执行全链路服务,助力众信旅游文旅数藏元宇宙业务的高效率实现。
3、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签订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进一步加深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并为今后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展提供指导性意见。在开展具体业务合作时,按相关各方签订的具体合同执行。具体合同的签署、项目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合作的具体开展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
存在不确定性。
4、该协议签署后,如后续有重大进展或变化,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已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二)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三)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
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案文件
1、公司与众信旅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