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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在线: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9

天地在线: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2-011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 5 号院(紫光科技园)21 号
楼一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信意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5,72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1,371,000 股的 60.986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49,787,2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891%。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 5,936,3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7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穆林娟女士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1 选举信意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393,2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信意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2 选举陈洪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393,2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陈洪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3 选举王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393,2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王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1 选举郑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393,2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郑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2.2 选举穆林娟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393,2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穆林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 1 选举焦靓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0.0000%;

    焦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2 选举陈光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1,393,2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陈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信意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658,037 股、陈洪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585,005 股、王楠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北京一鸣天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3,780,139 股及北京一飞天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260,046 股,上述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416,3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71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5,71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71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李昂、王欣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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