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 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185,725,61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7.2821%。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股份175,748,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3.667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9,977,515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3.6145%。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9,977,615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3.61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977,51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145%。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717,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
反对 7,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69,7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8%;
反对 7,8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717,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
反对 7,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69,7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8%;
反对 7,8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717,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
反对 7,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69,7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8%;
反对 7,8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717,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
反对 7,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69,7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8%;
反对 7,8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725,6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7,6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10,0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53%;
反对 385,5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4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92,0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360%;
反对 385,5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4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717,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
反对 7,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69,7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8%;
反对 7,8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717,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
反对 7,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69,7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8%;
反对 7,8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340,0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24%;
反对 385,5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92,0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360%;
反对 385,5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64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340,0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24%;
反对 385,5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92,0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360%;
反对 385,5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64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725,6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7,6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