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2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6.8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497.60 万元,坐扣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7,261.65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14,235.9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到账。另减除
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律师费用(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不含税)、用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不含税)、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162.0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073.90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验〔2020〕7-8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项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
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分别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塘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08000012898513),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塘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77349494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塘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5100100100137710);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布吉支行和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布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920188000034382)。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注] 2021 年 6 月 30 日
余额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 508000012898513 61,844.61 40,794.8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 632773494941 38,265.78 5,457.2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 395100100100137710 14,125.56 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 51920188000034382 25,080.64
支行
合 计 114,235.95 71,332.75
注: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发行费用 2,162.06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 4 个项目为: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无线充电器及智能
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需要,更能充分利用人员、设备、厂房等各方面的优势,加快项目的进展。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地址,由“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6 号”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 乙塘银园街 2 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为快速的满足客户需求,把握市场发展,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
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快速满足客户需求,把 握市场发展,更好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增加募投项目“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 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了继续在原实施地点上建设 5 条无线充电器生产线之外,在江
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工业园 1 幢厂房、2 幢厂房内建设该募投项目中的另外 5
条智能快充生产线,以缩短生产线正式投产时间。增加实施地点后,该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仍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 同意意见。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承诺募集资金投 实际投入募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资总额 集资金总额
智能终端配件(塘厦) 61,844.61 61,844.61 21,893.30 -39,951.31
生产项目 处 于 陆 续
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 投入阶段,
充生产线建设项目 30,980.53 30,980.53 6,460.89 -24,519.64 尚 未 建 设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285.25 7,285.25 1,953.08 -5,332.17 完成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11,963.51 11,963.51
合 计 125,110.38 112,073.90 42,270.78 -69,803.12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九亿元(含九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
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综合研发向生产的转换能力,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
明的累计收益说明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处于陆续投入阶段,尚未建设完成,
不涉及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2,07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