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1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三正半山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35,633,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185%。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35,60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38%。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6,5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33,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6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204%;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17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6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204%;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17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6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204%;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17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6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204%;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17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62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
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395%;
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60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62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
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395%;
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60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4%;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3%;
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8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204%;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82%;
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814%。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4%;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3%;
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8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204%;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82%;
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814%。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6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6%;
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275%;
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72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63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18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81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