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节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9,037,523.2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8,514,879.24 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851,487.92 元,
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182,130,883.73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3,794,275.05 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
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8,080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 54,240,000.00 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54,24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235,040,000
股。经过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预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合理回报,
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监事会经核实后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