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0]97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2.35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107.5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414.17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693.3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4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额
2020 年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A 72,607.50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B1 30,548.31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B2 17,981.14
31 日累计发生额 支付发行费用 B3 1,883.98
支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B4 3,000.00
利息收入净额 B5 692.33
项 目 序号 金额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C1 3,371.01
支付发行费用 C2 30.19
支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C3 16,500.00
本期发生额
收到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C4 19,500.00
利息收入净额 C5 46.78
支付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C6 19,531.98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D1=B1+C1 33,919.32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D2=B2 17,981.14
截至 2022 年 12 月 支付发行费用 D3=B3+C2 1,914.17
31 日累计发生额 支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D4=B4+C3 19,500.00
收到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D5=C4 19,500.00
利息收入净额 D6=B5+C5 739.11
支付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D7=C6 19,531.9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D5+D6-D7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20 年 7 月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深圳龙
华支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
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758873808249、643068999、20000018715800035592987)。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5008995)。
募集资金储存的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 2022 年 11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 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9,519.60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账户注销后,上述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深圳市宝明科技 已销户
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63220411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宝明科技 已销户
司深圳观澜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747173785308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宝明科技 已销户
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1468400003545622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惠州市宝明精工 已销户
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有限公司 64306899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惠州市宝明精工
司深圳观澜支行 有限公司 758873808249 - 已销户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惠州市宝明精工 已销户
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2000001871580003559298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赣州市宝明显示
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665008995 - 已销户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各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17,981.14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2004 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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