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23 年 2 月 1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马鞍山市投资建设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主要生产锂电复
合铜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近日,公司与马鞍山市宁马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马鞍山市宁马新型功能区管委会”)签订了《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合同约定在马鞍山市宁马新型功能区规划区域内投资建设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主要生产锂电复合铜箔。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马鞍山市宁马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管委会
2、住所: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镇工业路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马鞍山市宁马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管委会
乙方: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
2、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 62 亿元人民币,项目分两期建设。
3、项目拟选地址:马鞍山市宁马新型功能区规划区域内。
4、实施主体:乙方须在宁马新型功能区内注册独立法人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属地统计和属地纳税。
5、项目用地及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 350 亩,具体面积、位置以自然资源
和规划部门实际出让为准。项目用地由国有投资的平台公司,通过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甲方协助办理有关竞买手续。国有投资的平台公司在该项目用地上按照乙方的要求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装修、安装机电设备(以下简称“项目不动产权”),建成后交付给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使用。
6、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主要责任:1)甲方全力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公司的相关工商注册登记、立项、环评等各项项目前期手续。2)甲方及国有投资的平台公司负责办理项目用地的摘牌手续,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按照乙方项目规划要求持续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项目的建设进度。
(2)乙方主要责任:1)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须在协议签订后积极办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立项、环评、安评、能评等必要手续,并接受甲方对投资建设
项目的监督、监管。2)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承诺在 2030 年 6 月 30 日前全额回
购代采的设备和项目不动产权,并由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7、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任何一方不能及时、有效、完整地履行责任和义务,造成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复合铜箔生产基地,是基于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规划,通过有效整合优势资源,拓展公司业务发展空间,加速公司的战略布局,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投资建设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将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带来新的驱动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投资建设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风险提示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