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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宝明科技: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1,873,964.72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本次股利分配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7,960,950股为基数,
  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1,045,551.5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
  41,388,285股,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9,349,235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
  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
  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既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四、其他说明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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