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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甘源食品: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6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名: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27日(周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名:董事长严斌生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 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名,代表股份数量 61,732,03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248%。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全部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名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进
行了现场见证 。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数量59,982,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477%。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名,代表股份1,749,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71%。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名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0名,代表股份3,479,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3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1,730,03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股份1,749,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71%。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31,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31,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31,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79,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30,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78,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31,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79,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年夫兵律师和杨晓霞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名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名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名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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